|
8月2日上午,上海松江客运中心拖欠工程款案复审听证会,在上海市高院召开。 &;ldquo;复审的希望不大。&;rdquo;被告项目开发商&;mdash;&;mdash;上海庄城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dquo;上海庄城&;rdquo;)总经理刘波名告诉记者。[wiki]2005年[/wiki]9月,客运中心的工程承包商浙江中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控告上海庄城拖欠其2.7亿工程款。此前,两审法院都判决上海庄城败诉。 因纠纷已停工近4年时间的上海松江客运中心,规划建筑面积47万平方米、预算投资近20亿元,与上海城市轨道交通九号线衔接,号称&;ldquo;松江新城动脉&;rdquo;。 这原本是个平常的工程纠纷案,但刘波名和他的老板周建和更愿意认为,案件之外,自己是在跟上海庄城另两方股东及松江区政府打官司。围绕客运中心的是是非非,他们已经纠缠了5年时间。而7月16日松江区房屋土地局向法院提供的一份证据显示,松江客运中心所占用的263.9亩土地仍为农村集体所有土地,而且是耕地,让这一案件再度扑朔迷离。 &;ldquo;先用后征是《土地法》绝对禁止的行为。松江的行为更恶劣,开工5年了还没有征。我的感觉就是两个字&;mdash;&;mdash;震惊!&;rdquo;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院长王卫国表示。 土地换资金 2002年初,由于在北京宣武新城改造中有不俗表现,香港商人周建和受松江区政府邀请,建设松江客运中心项目。当年5月,周建和旗下的两家公司北京庄胜、香港建采与松江区所属的上海城通轨道交通投资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城通)以及一位新西兰客商林敏达成合作协议,成立上海庄城公司,运作客运中心项目。 为了解决当时松江区政府资金拮据的状况,四方股东达成了一个&;ldquo;土地换资金&;rdquo;的捆绑式合同。约定客运中心建设的资金主要由北京庄胜提供,上海城通则代表松江区政府承诺向上海庄城注入1200亩土地,其中客运中心建设初定350亩以市政设施用地的名义划拨,土地出让金每亩25万元;剩余的850亩用于商品房开发,可以以协议转让的方式享受每亩38万元的优惠地价,以此作为对投资方的补偿。 但随后而来的国家宏观调控使得这个协议没有了可操作性。2002年7月,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颁行,商业、住宅用地必须采取&;ldquo;招拍挂&;rdquo;方式转让。 为了兑现当初以优惠价提供住宅开发用地的承诺,2003年下半年,上海庄城公司四方股东又签署了第二份《补充合同》,客运中心用地缩减为263.9亩,仍维持25万元/亩的价格。住宅用地则调整为969.39亩,分别是388地块(嘉松南路2号)、323地块(大学城站2号)以及257地块(祥和路2号)。这三个地块将以&;ldquo;招拍挂&;rdquo;的形式出让。合同约定:由上海庄城参加公开招投标,在最终由招标达成的出让价格中,上海庄城按51万元/亩的代价承担,高出每亩38万元的部分,由上海城通承担。 |
成为第一个评论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