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没过户住房被转卖 签合同买的住房打官司没要回 

2007-08-04 15:21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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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买房之后未过户,卖房人竟将已经卖出的房子二次转卖。  
 据当事人李腊荣女士介绍,2003年1月27日,她与张某、万某签订购房协议,以18.6万元的价格,买下对方位于香港路267号的一处房产,并于同年花费8.5万元装修后入住,其间,她向对方支付了10多万元的房款,但未办过户手续。  
 [wiki]2005年[/wiki]8月,对方竟该住房以29万元的价钱再次卖给了姜某,并在江汉区房地局办理了房产过户手续。  
 今年初,她将原房主诉至江汉区法院。但法院审理认为,&;ldquo;房屋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并对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惟一合法凭证&;rdquo;,驳回了她的请求。前日,她已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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