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天召开的单位自拆现场会上,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对申报违法违章建设不力的市直部门,将会同市纪委、市监察局对其采取进一步措施。 日前,市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通知,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应按在8月5日前自行拆除的原则,做好准备工作,确定好对自有违法违章建筑进行拆除的时间,一并报单位所在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据整治小组有关负责人介绍,从目前来看,市直部门申报违法违章建筑的进展不如预期。整治小组曾连续向一些单位发放违法建筑自查申报表,但是这些单位仍抱有侥幸心理,持观望态度,既没有自查申报,也没自拆自有违法违章建筑。据了解,整治小组正在与市纪委、市监察局讨论研究,对申报不力的部门采取进一步措施。此外,整治小组要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借鉴市委大院模式,搞好违法违章建筑拆除后的绿化工作。 根据整治小组日前发布的通知,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应主动到单位所在区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取违法建筑自查申报表,并在两日内统一报单位所在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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