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建筑“再生”盼早立规矩 空白之处急需要填补 

2007-08-04 15:20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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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一些具有历史价值和地方建筑特色的废旧厂房和老式建筑逐渐被开发使用,成为一道道文化风景。不过消防部门最近的一次调查发现,由于此类建筑本身耐火等级低,消防设施缺乏,在改造过程中很容易在防火安全设施方面不达标。而眼下对于老建筑如何再利用,无锡尚无具体规定可依,空白之处急需填补。  
 近两年,锡城老建筑再使用的情况增多,有薛家茶楼、城市规划展示馆、北仓门生活艺术中心等。前不久,市区一老建筑在申请举办文艺演出时,被打了回票,原因就是安全不达标。  
 参与调查的工作人员介绍,老建筑再利用,大多涉及到房屋使用性质的变更和建筑室内外装饰改造。锡城整理、修葺和使用的老建筑可能还要增加,如果安全防备上不尽如人意,就会留下隐患。消防安全只是老建筑使用过程中的一个方面,一幢建筑能否改造,改造后的使用年限、使用范围、内外装修要求等,涉及到城市规划、建设、房管、土管、安监、消防等诸多部门。市消防支队防火处有关人士建议,联合建立联合审查机制,能有效避免单位或个人盲目投资,而事后监管有文可依,也能减少安全问题。  
 据透露,目前关于老建筑再使用的规定,市内相关部门已进入起草阶段。尽管相关规定未出台,但临近城市不乏可借鉴经验。比如苏州对老式砖木结构建筑的再使用专门发文,限定建筑中不得设立公共娱乐场所,只能作为旅游、参观、餐饮茶室等休闲消费场所使用。而上海规定,耐火等级不够高的工业厂房建筑中,均不允许设歌舞娱乐等场所。一些废旧工业厂房也在不改变建筑结构的前提下,主要改造为办公、工业展览和设计场所。而对于室内是否安装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要不要给柱子、房梁、楼板等涂防火油漆或外包防火玻璃等,这些城市也都有具体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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