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凡属于政府供应的工业用地,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的方式出让土地使用权。记者昨日从市国土房产局获悉,《厦门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操作细则(暂行)》已经市政府同意并下发实施。 据悉,制定此细则目的在于规范我市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行为,建立完善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制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促进工业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细则所称工业用地,包括工业厂房用地、工业仓储用地以及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用地。 细则规定,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将工业用地年度供应计划通过当地土地有形市场以及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网站向社会公布。 拟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工业用地,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的,必须纳入当年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由土地所在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受理农用地转用与土地征收手续。 拟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工业用地,实行净地出让。工业用地可按&;ldquo;成熟一地,出让一地&;rdquo;的原则,不受&;ldquo;双月8日加9月8日成交土地&;rdquo;的限制,及时组织开展招拍挂活动。 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及出让结果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按照及时、准确、真实、全面的原则,在厦门市土地矿产资源交易市场、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网站上公开发布。 |
成为第一个评论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