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 2004年,全国建设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求真务实,锐意创新, 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了安全生产工作: <br><br> <b>一、积极贯彻中央精神,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奋斗目标</b> <br><br> 建设部于年初下发了《建设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的意见》(建质[2004]47号),确立了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明确了2007年、2010年以及2020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奋斗目标。2004年3月和7月我部在武汉和长春分别召开了全国工程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和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就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做了具体部署; 12月9日,建设部组织召开了建设部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对建设部2004年在建筑施工、城建系统以及房屋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并对明年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作出了计划安排。 <br><br> <b>二、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已初步建立</b> <br><br> 今年年初,建设部按照《决定》要求,制定了全国建设领域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在施工安全方面,建设部明确提出了“2004年全国建筑施工事故按照2.5%及以上的幅度下降;全国建筑施工百亿元产值死亡率不高于6.92”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同时要求各地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通过制定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强化了目标管理,加大了安全工作压力,更好的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年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紧紧围绕确保不突破控制指标这个关键,及时掌控了解各地控制指标制定和实际工作情况,使得安全工作目标更加明确、具体,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初步形成。 <br><br> 控制指标明确后,全国建设系统共同努力,全面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紧紧咬住年初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不放松,强化监管,狠抓落实,全国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向稳定好转。据初步统计, 2004年(统计时间截至[wiki]2005年[/wiki]1月10日)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事故1086起、死亡1264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2.28%和14.07%;其中一次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42起、死亡175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2.50%和18.60%,一次死亡5人以上重大事故11起、死亡73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事故起数上升10.00%,死亡人数下降21.50%,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事故1起、死亡21人,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66.7%和53.3%;全国公交行业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交通事故1起、死亡15人,重伤39人。全国城市燃气行业发生一次死亡2人以上事故3起,死亡9人、重伤1人。 <br><br> <b>三、建筑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b> <br><br> 为建立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建设部加快了制定修改配套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规范的步伐。 <br><br> ——颁布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28号),《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暂行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规范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及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两项许可制度。 <br><br>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要求,出台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明确要求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且,必须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机构内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也应当按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足额配备,保证了安全生产的必要投入。下发了《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确保各专项工程安全施工方案的准确性和安全性。目前正在讨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监督管理规定》,保证施工单位对施工生产的必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 <br><br> ——印发《关于建立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和《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工作办法》,建立了全国建筑安全生产联络员制度,并对联络员的职责作了明确的规定。 <br><br> ——修订了《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和《危险房屋鉴定标准》,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制定了《业主临时公约(示范文本)》,促进业主形成房屋使用安全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机制。 <br><br> ——组织起草了《城市公共交通条例》(送审稿)和《城市轨道交通管理办法》,明确了对城市轨道交通安全的有关规定。目前,《城市公共交通条例》(送审稿)已经上报国务院法制办。 <br><br> ——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专业标准体系。通过了《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施工企业安全管理规范》、《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木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的审查;正在组织编写《土石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等近20项有关施工安全、城市建设公共安全、房屋使用安全等方面的标准规范;下达了编制《地铁安全评价标准》的任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行政法规体系初步形成。 <br><br> <b>四、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工作进一步加强</b><br><br> 为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预见性,强化了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工作,建设部于3月份对2003年事故多发的浙江、江西等5个重点地区专门进行了专题调查和形势分析,研究提出了相应对策。5月份召开了由河南、广东等15个事故多发地区参加的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分析事故频发原因,研究控制事故的措施。7月中旬召开了全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研究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和工作。9月初又召开了各地和中央企业建筑安全联络员工作会议,进一步强化了联络员制度,拟在安全事故快报系统的基础上,组织开发建设工程安全事故统计分析系统,提高形势分析的科学性。为落实建设部、公安部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地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设部于11月11日在北京召开了“地铁安全管理工作座谈会”,分析了目前地铁安全管理工作的形势,重点强调了地铁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及其工作特点,总结了我国地铁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与存在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工作要求,会后下发了会议纪要。 <br><br> <b>五、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两项许可稳步实施</b> <br><br>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建筑安全领域目前有两项许可制度,即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和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制度,建设部直接负责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审核及发放工作,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建筑安全生产工作。这两项行政许可的设定为我们依法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手段。为规范这两项许可制度,使其更具有实际操作性,建设部出台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及其实施意见、《建筑施工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暂行规定》及《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实施细则》,对这两项许可的实施作了详细的规范和说明。组织编写了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培训教材,部署了对中央管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集团公司、总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以及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发证工作。在两项安全许可的工作过程中,严格规范程序,坚持依法行政,保证了行政许可的公开、公正。目前,中央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已经圆满完成,共有773名中央企业三类人员取得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从12月11日开始,中央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核准工作已全面展开。各地区的这两项行政许可也都在紧张有序的进行中。 <br><br> <b>六、针对建筑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建立了预警提示制度</b> <br><br> ——针对当前全国建筑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将事故多发、死亡人数突破阶段控制指标的地区、开发区、高教园区、城乡结合部的建设工程以及拆除工程等方面作为监管重点,检查了各地监管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要求各地建立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巡查制度。在“两节”、“两会”、“五一”、汛期、“十一”、冬季等施工事故多发期,根据不同时期的特点及时下发相关文件,指出当前应重点监控的环节,提出强化监管的相关要求。 <br><br> ——针对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问题,下发《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对在建和已竣工的体育场馆、机场航站楼、大型剧院、会展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的设计、施工安全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后印发了《关于全国大型公共建筑质量安全检查情况的通报》。 <br><br> ——鉴于辽宁辽河大桥坍塌事故,我部发出了《关于加强城市桥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对已竣工投入使用的城市桥梁,特别是老桥、荷载标准较低和存在隐患的城市桥梁进行一次排查,对不能达到相应道路荷载等级承载能力的桥梁,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城市桥梁的使用安全。 <br><br> 通过上述工作,加强了对各地安全生产工作预警提示。 <br><br> <b>七、安全生产检查及专项整治取得新的成绩</b> <br><br> ——今年1月、2月、6月、10月份,建设部共四次组织了19个检查组对河南、广东等十几个事故多发省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重点督查。如在10月份对十省市的建筑安全生产督查中,检查方式也有所创新,首次将检查层次分为了建设主管部门、建筑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三个层次,并首次量化了对这三个层次的检查标准,将各级责任制和各项法律法规的执行落实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强化了上级对下级的层级监督,增强了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十省市督查抽查了20个城市(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66个施工企业(特级16竅wiki]觥[/wiki]⒁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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